|
|
|
|
股指期货: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必经之路
2005-11-19 1:11:25
|
|
|
近几年,市场对股指期货的呼声从未间断,但由于存在股权分置等制度性缺陷以及市场条件尚未成熟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始终未列入议事日程。然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期货市场发生巨大的变化,市场环境逐步好转,如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信随着股权分置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客观上将消除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制度性障碍,为资本市场产品创新拓宽道路。股指期货的上市也将顺理成章,我国金融市场将迎来发展历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本期期货版邀请到了期货行业的专家、学者,对目前我国股指期货推出的市场条件、客观环境、制约因素、交易运作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股指期货在我国市场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负责人透露,股指期货运行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可以预见,近年来千呼万唤中的金融期货,将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中又一重要阵地,我国期货等衍生产品市场也将迎来一个发展的契机。
上市条件已经具备
目前,期货行业内外方方面面为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已经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其中涉及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研究、开发、宣传以及试运行等。首先在法律方面,最新修订并将于明年实施的《证券法》中规定“证券衍生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原则另行制定”,这为今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预留了空间,并且明确了证券衍生品种的法律地位。另外,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还提出,应积极推进《期货法》的实施。可见,在法律制度上,推出股指期货已经有了前期和后续的保证。
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除明确了法律地位,其归于我国金融市场衍生产品的制度性地位也已明确。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并“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
金融市场目前汇率、利率以及资本市场改革步伐不断加大,这些举措都是今后发展金融期货等衍生产品的必要准备。这样,期货市场已逐步确立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从而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的推出奠定了市场基础。
加强期货监管是推出股指期货以及其他金融期货的根本保证。因此,在监管方面,证监会、期交所等管理机构作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年初,管理层大幅提高了期货交易所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随后,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期货公司进行“飞行检查”;9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10月13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通知》;10月19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在深圳11家期货公司开始进行试点;目前,推出期货公司净资本安全指标体系和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监管方面的工作完成后,将会着手进行修改期货条例、推动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的工作。
期货业界也结合我国国情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在股指期货的合约设计、交易清算、系统调试等技术层面上开展工作。上期所等期货交易所对股指期货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交易的可操作性日趋成熟;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还正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股指期货模拟交易大赛”,并邀请多家大型券商和基金公司参与此次大赛。这一方面对股指期货的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进行测试,另一方面还可以对股指期货进行普及宣传,使投资者尝试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推出股指期货时不我待
推出股指期货一直以来就是业界的呼声,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环境的逐步成熟,另一方面是我国股指期货的缺失弊端逐渐显现,推出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我国股指接连被外国抢注等事件,严重威胁了我国的金融安全。去年10月18日,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率先推出中国指数期货;接着,新加坡交易所也宣布将推出中国指数期货;香港交易所与新华富时指数公司于2005年5月23日开始交易新华富时中国25指数期货及期权的协议。业内专家指出,股指被抢注、股指期货被他国抢先推出,境外投资者就可通过境外的股指期货进行风险管理,这将导致我国股市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割裂;同时,由于我国管理层对境外股指期货市场无监管权,境外股指期货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的负面影响将有可能波及国内股市,这将极大的威胁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另外,我国股票市场波动较为剧烈,这使投资者有了强烈的避险的需求,因此市场急需买空机制来规避股市上存在的风险。而我国目前实行单边做多制度,投资者操作的灵活性大打折扣。这在客观上要求具有做空机制的股指期货品种来对冲风险。
股指期货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目前,全球金融期货交易量与商品期货交易量的比例约为9∶1。而在金融期货品种中,股指期货又是全球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期货衍生品种。2003年,全球股指期货交易量达3961万手,同比增幅达42%,交易规模约是利率期货的2.2倍。
另外,在拥有发达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家之中,除由于固定汇率制土崩瓦解促使美国率先推出利率期货之外,英国等发达国家的交易所多以股票指数期货为先、为主。究其因,主要是股指型期货品种简单易操作的特点,同时由于这些国家期货市场的起步晚于美国,因此股票市场较为发达,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股指期货一般是推出金融期货的首选品种。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推出股指期货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条件也更为成熟。首先是金融体系的基础架构在改革中日趋完善;其次是市场条件不断成熟: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迅速,目前正在推进中的股权分置改革预期日渐明朗,也为后市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再次,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也在逐步壮大,包括QFII在内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也具有良好的预期;包括上证180指数、沪深300统一指数等也已经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由于我国具有金融衍生产品的后发优势,所以股指期货在我国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
股指期货一旦推出,将会给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变革。目前,由于我国的股指期货等金融对冲工具的缺失,使得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线机构进入股市时多持谨慎的策略。而QFII在买卖我国股票时,通过境外交易所利用我国股指数期货进行风险管理,从而造成国内投资者的被动局面。但是,股指期货一旦推出,其对冲保值和风险管理的功能会减少投资者在股票交易时的顾虑,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这也将带动我国期货参与者结构的改变:机构投资者将取代现阶段中小投资者成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
股指期货的推出,还将吸引大量场外观望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大将拓宽了资金来源,活跃期货市场,从而市场交易人数或参与金额的大幅度提升,市场规模和流动性将迅速扩大。
综上可见,随着我国股票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市场投资者风险管理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因此,作为股市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工具,推出股指期货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必经之路。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月30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股指期货模拟交易大赛。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完成对股指期货的研发和设计工作。图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李一敏 摄
相关链接
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
股票指数期货是现代资本市场的产物,二十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受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十分不稳定,利率波动剧烈,导致股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股票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资产保值的金融工具。于是,股票指数期货应运而生。
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第一份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同年5月,纽约期货交易所推出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期货交易。
1982年~1985年,股票指数成为投资组合替代方式与套利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同时买进股票指数期货及国债的方式,达到买进成分指数股票投资组合的同等效果;同时,还有投资者利用指数套取几乎没有风险的利润。
1986年~1989年作为动态交易工具。股指期货经过几年的交易后市场效率逐步提高,运作较为正常,逐渐演变为实施动态交易策略得心应手的工具。
1988年~1990年股票指数期货进入停滞期。1987年10月19日美国华尔街股市一天暴跌近25%,从而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造成股指期货交易陷入低迷。但事实上,许多研究报告指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并未明显增加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为防范股票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跌,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均采取了多项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价格“小幅崩盘”时发挥了异常重要的作用,指数期货自此再无不良记录,也奠定了90年代股票指数期货繁荣的基础。至1999年底,已有一百四十多种股指期货合约在全球交易。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等著名交易所推出的股指期货交易量名列前茅。
名词解释
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股市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面临的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股市的整体风险,又称为系统风险,即所有或大多数股票的价格一起波动的风险。另一种是个股风险,又称为非系统风险,即持有单个股票所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通过投资组合,即同时购买多种风险不同的股票,可以较好地规避非系统风险,但不能有效地规避整个股市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进入本世纪70年代之后,西方国家股票市场波动日益加剧,投资者规避股市系统风险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由于股票指数基本上能代表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人们开始尝试着将股票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交易的期货合约并利用它对所有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系统风险,于是股指期货应动而生。
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原理是根据股票指数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同方向趋势,在股票的现货市场和股票指数的期货市场上作相反的操作来抵消股价变动的风险。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等于某种股票指数的点数乘以规定的每点价格。各种股指期货合约每点的价格不尽相同。
|
|
| 提示: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操作,风险自负 |
|
|